1. 本「黃金喜悅購物賞」活動(以下簡稱「換領活動」)由新銀河娛樂2006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舉辦。
  2. 換領活動由2024年10月1日早上10時開始至2024年10月7日晚上11時59分截止(以下簡稱「活動期間」)。
  3. 活動期間,凡參加換領活動之顧客必須已登記成為銀娛優越會、金門尊尚會、「銀河致尚」會員或銀河娛樂集團員工。
  4. 換領活動參加者必須年滿21歲或以上。
  5. 活動期間,任何合資格顧客在「澳門銀河™」銀河時尚匯任何指定零售商店於同日消費合計滿以下條款 5.1.1至5.1.8所述的購物金額,即可憑該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單一張收據或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最多兩張收據*(每間零售商戶僅限收據乙張)換領以下獎賞:
    1.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20,000至澳門元/港元2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500;
    2.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30,000至澳門元/港元5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1,000;
    3.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60,000至澳門元/港元9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2,000;
    4.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100,000至澳門元/港元24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3,500;
    5.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250,000至澳門元/港元59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7,500;
    6.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600,000至澳門元/港元99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18,000;
    7.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1,000,000至澳門元/港元1,999,999,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30,000;
    8. 單一張或兩張由兩間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收據合計消費滿澳門元/港元2,000,000或以上,可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價值澳門元60,000。

    * 任何購買 (a) 淨足金/淨千足金產品;或 (b) 任何於指定零售商店購買之禮券、禮品卡或現金券; 或(c)任何於Apple Store購買之產品,其消費收據不適用兌換換領活動之獎賞。 

  6. 活動期間,顧客本人必須於星期一至日上午10時至午夜12時,親臨「澳門銀河™」銀河時尚匯其中一個下述之禮賓部登記參加此活動及換領獎賞。於晚上11時45分後購物的合資格顧客可於翌日中午12時前在活動期間內換領獎賞︰
    1. 銀河時尚匯歐珀大堂禮賓部(FENDI店旁);或
    2. 銀河時尚匯明珠大堂禮賓部(迪斐世澳門銀河店(美妝世界)旁)。
  7. 合資格顧客需於消費當天到換領櫃檯出示以下物品以作獎賞換領之用:
    1. 指定零售商店當天發出的消費收據;
    2. 消費收據上所示之相應商品;
    3. 顧客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香港或澳門身份證或可合理接受的旅遊証件)正本;及
    4. 銀娛優越會會員卡、金門尊尚會會員卡、「銀河致尚」電子會員卡或銀河娛樂集團員工證。

    相關收據如出現顧客姓名應與顧客身份證明文件、銀娛優越會會員卡、金門尊尚會會員卡、「銀河致尚」電子會員卡或銀河娛樂集團員工證的姓名一致,或需本公司認為兌換條件符合資格的顧客本人親自換領獎賞。

  8. 根據以上條款5.1.1至5.1.8所述之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必須在換領後的三十天內使用。
  9. 所有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均受指定條款及細則限制。
  10. 每張消費收據/銷售發票只能作獎賞換領一次,及不能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1. 本公司恕不接受副本、不完整、毀壞、損毀、竄改或非換領獎賞當天所發出的消費收據/銷售發票。
  12. 本公司恕不接納所有訂金單據、信用卡簽賬存根丶手寫單據丶重印的消費收據或於零售商店購買之禮券、禮品卡或現金券消費收據以作獎賞換領之用。
  13. 合資格顧客本人必須親自換領奬賞,任何銀河時尚匯零售商店店主或員工或銀河娛樂集團(定義如下)職員均不可代任何顧客領奬。
  14. 任何不完整或使用虛假資料登記將被本公司取消本換領活動之資格。
  15. 銀河時尚匯任何零售商戶的店主及職員均不可參加本換領活動。
  16. 銀河娛樂集團員工可參加本換領活動。
  17. 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影印、不完整、毀壞、損毀或竄改的銀河時尚匯現金券。 
  18. 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如有遺失、被盜或損毀,恕不獲本公司回收、退款或更換。
  19. 享用獎賞當天,顧客必須出示銀河時尚匯現金券的正本及登記之身份證明文件。
  20. 所有銀河時尚匯現金券不得轉讓、不得退款、不得兑換現金、不得更改或換成其他優惠。
  21. 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只限於「澳門銀河」官方網站https://www.galaxymacau.com/zh-hant/offers/shopping/shopping-gift-voucher/ 列明的參與商店使用。
  22. 所有銀河時尚匯現金券均不得轉讓或轉售於他人使用。 如發現任何銀河時尚匯現金券被轉讓或轉售,本公司將對出讓/出售的人收取該銀河時尚匯現金券之門市正價或最優惠價(如適用,該出讓/出售的人與其顧客及承接人將被取消資格,並不得參加任何由本集團任何成員所舉辦的推廣及抽獎活動。
  23. 任何消費收據用於活動登記,該等收據所列的一切商品均不可退還於任何零售商店。所有用作換領銀河時尚匯現金券之商戶機印收據正本經確認後會被換領處工作人員蓋印,以示已成功換領。
  24. 任何用現金券購買的商品均不可退還於任何零售商店。
  25. 本公司保留隨時在不另行通知及不作任何彌償的情況下隨時終止或取消換領活動之絕對權利。換領活動終止或取消之後任何顧客的消費將不可換領任何獎賞。
  26. 如有對此細則及條款的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裁決權。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或更改此細則及條款,並不作另行通知。
  27. 換領活動之參與者均請細心閱讀此活動條款及細則之約束。  
  28. 參加換領活動的顧客特此授權本公司及銀河娛樂集團轄下公司(統稱「銀河娛樂集團」)收集、 使用、儲存、分析(無論在澳門或其它管轄區)顧客的個人資料(以下簡稱「資料」),併為本條款所述目的以及娛樂場、餐飮、住宿及娛樂消閒服務及產品以任何方式,包括市場直銷,處理該資料。 顧客許可銀河娛樂集團將數據加密傳輸給任何經澳門法律合法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處理保管及分析。 為向顧客提供服務,本公司可能就我們向我們的員工、代理人、承包商、子公司、附屬公司和第三方供應商就資料的披露、收集和使用或涉及其他司法管轄區跨境資料傳輸行為另行尋求您的同意。 任何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提供的個人資料,顧客均可隨時作出取消、修改或更新並有權在接收電子或銷售通訊時撤回顧客在此賦予的許可。 如有需要,請致電本公司客服熱線+853 8886 1027。 更多有關我們資料運用的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隱私政策
  29. 若本細則條款的英文與中文版本有差異,一切以英文版本為準。中文版本只作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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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指定零售商店即日發出的最多兩張由兩間不同商店所發的收據。任何購買 (a) 淨足金/淨千足金產品;或 (b) 任何於指定零售商店購買之禮券、禮品卡或現金券;或(c)任何於Apple Store購買之產品,其消費收據不適用於兌換此活動之獎賞。

*10月1日至6日每日限額,先到先得,總共120張門票 (60套)
^10月1日至7日期間,任何合資格顧客於指定品牌購物,每次交易只可享最高2%消費回贈。詳情請向職員查詢。
#設最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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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此了解參與商戶。
  • 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2% 額外消費回贈:

 

登記及獎賞換領地點:

  • 明珠大堂禮賓部(迪斐世澳門銀河店 (美妝世界) 旁)
  • 歐珀大堂禮賓部(FENDI旁)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日上午10時至午夜12時

條款及細則